劳动健教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5号)

2021/2/25 482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5号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月2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主 任  李 斌
      2015年3月26日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中国劳安健康教育中心——劳安健教中心

中心简介
劳安健教由众多资深的医护工作者组成,这其中有经验丰富的医学顾问, 更有满怀热忱为公益讲座无私奉献的资深讲师, 从去年五月份响应国家卫生计生委“十二五规划” 和“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始, 主要对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公益讲座, 如今已开展到针对绝大多数企业,学校,银行等各行业单位进行宣教。 防病胜于治病!坚持“预防为主”,是我国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成为全民健康素质提高,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重要标志
中心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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